应聘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高的政治素质;
2.具有良好的品行;无犯罪记录,征信记录良好;
3.身体和心理健康,年龄在22-40周岁之间;
4.技能要求: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、专业或技能条件。其中,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;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、本科专业目录为准;毕业证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。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,其他学科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;
同等条件下,取得副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或地市级以上教学名师、学科带头人、教学能手、骨干教师、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的应聘人员优先录取。